一、培养目标:以马克思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培养德、智、体全面发展的宪法学与行政法学(尤其是致力于地方行政法制建设)的专业人才。本专业培养的人才应当具有良好的理论研究素质,能够掌握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的基本理论,了解学科发展的最新动态;具有创造性思维,具备理论联系实际,独立从事理论研究和实际应用的能力;能够在国家机关从事行政法制研究工作,以及在科研机构和教学单位从事科研和教学方面的工作。外语要求:熟练掌握一门外语,包括听、写、读、说等,外语水平达到六级以上。计算机要求:能熟练进行文字处理、网络信息处理和应用软件使用。二、研究方向:1.比较宪法;2.行政法学;3.地方政府法制建设;4.行政程序法学。
[金平果大学专业信息库]
① 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③631法学基础理论④900法学综合考试
900 法学综合考试 《中国法律思想史》,马小红、姜晓敏著,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;
《国际经济法》,余劲松、吴志攀主编,北京大学出版社、高等教育出版社;2005版;
《行政法学》,罗豪才、湛中乐主编,北大出版社,2006年第二版;
《民法学》,胡家强、苑敏主编,科学出版社2008版。